二次向食客售賣“野味”
文昌這家農家樂被罰15000元
文昌文城旺洋好味來農家樂餐廳再次為客人食用野生保護動物提供交易、消費服務,日前被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15000元。
位于文昌市文城鎮旺洋二村的文昌文城旺洋好味來農家樂餐廳為食客食用3只疑似鳥類、1只疑似貍類的野生保護動物提供交易、消費服務,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5年4月29日對此立案調查。
經司法鑒定,這3只疑似鳥類肉體為鶴形目秧雞科白骨頂,1只疑似貍類野生保護動物肉體為食肉目鼬科鼬獾,都屬于《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三有”保護動物,核定價值共計1700元。
該餐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關于禁止網絡平臺、商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等,為違法出售、購買、食用及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費服務的規定。記者了解到,該餐廳曾在2024年10月16日因為客人食用野生保護動物提供交易、消費服務的違法行為被處罰過,此次是第二次違法。
日前,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決定對文昌文城旺洋好味來農家樂餐廳行政處罰15000元,并沒收此案的野生動物碎塊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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