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發改體改〔2021〕479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瓊府辦〔2021〕4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的通告》(工信部通信函〔2024〕107號)、《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關于在醫療領域開展擴大開放試點工作的通知》(商資函〔2024〕568號)等文件,海南自由貿易港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切實放寬醫療、金融、文化、教育等行業準入準營門檻,施行國內最短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積極推進投資自由便利。封關后,海南自由貿易港將對標世界最高水平的開放形態,進一步放開投資準入,持續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持續推進高水平投資自由便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持續開展市場準入壁壘清理,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要求。進一步爭取放寬市場準入,圍繞構建具有海南特色和優勢的現代化產業體系,聚焦深海、航天、種業、數字、綠色等新業態新領域優化市場準入環境。海南現代化產業體系“4532”格局:“4”指推動四大主導產業(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補鏈延鏈、優化升級;“5”指“五向圖強”(向種圖強、向海圖強、向天圖強、向綠圖強、向數圖強)打造新質生產力重要實踐地;“3”指做好離島免稅、醫療、教育“三篇消費文章”;“2”指建設“人才薈萃之島”“技術創新之島”兩個島。
二是積極協調推動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出臺放寬市場準入第二批特別措施,爭取在新質生產力發展、要素、平臺方面為海南賦能,加快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匹配的市場準入體系。
三是不斷創新和拓展投資在線平臺建設應用范圍,完善與投資規則相適應的過程監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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